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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院判决允许“试管婴儿”寻找亲生父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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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2-19
近日,德国哈姆地方法院做出一项特殊判决,一名"试管婴儿"赢得了官司。这位现年21岁的女大学生萨拉将有权向医疗机构的医生索要关于自己的亲生父亲,也就是当年的精子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法院的这一判决在德国各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这名叫萨拉的女大学生于四年前从父母那里得知自己是一名试管婴儿,22年前由于父亲没有生殖能力,母亲在生殖医学中心接受了人工受孕手术,所用精子来自一名匿名捐献者。在获得这一消息之后,萨拉萌生了寻找生父的念头,在求助该医疗中心以及当时的手术医生遭到拒绝后,开始三年之久的法律诉讼将医生的告上了法庭。

  地方法院状告无果之后,她又在德国试管婴儿协会大力协助下转到了哈姆地方法院继续上告,最终于周三也就是2月6日的庭审判决中赢得了初步的胜利,虽然被告医生没有出席庭审,但是法庭依然缺席审判了这一特殊的案件。在陈述判决理由时,法官强调根据德国基本法,每个自然人都有权获得关于自己身世的信息,因此被告方必须向原告提供有关其生父的信息。

  之所以说这是初步的胜利,是因为如果医生不能满足萨拉的要求,坚持不肯泄露其生父的信息,必须再次通过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罚款,但是这一切又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诉讼期。而医生已经表示所有关于萨拉生父的信息早就已经被销毁了,也就是说萨拉依然不可能马上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

  这起案子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是因为它冲破了一个禁区或者说是为后来者开了一个先例,并且关系到有关法律条款的重新修改和解释的问题。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德国有十万名试管婴儿,很多已经长大成人,其中有一万名也就是1/10出自萨拉所状告的生殖医疗中心。

  萨拉的举动有可能会产生一种蝴蝶效应,从而使更多的试管婴儿通过法庭来查明自己的身世,找到自己的生父。其实他们当中很多人只是出于好奇或者是一种对知情的渴望,而并非真的想和自己的生父建立任何联系,这也是萨拉的初衷。但是根据德国的相关法律,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医疗机构和医生有义务为捐精者保密甚至是签署了相关的保密协议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就会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相抵触,从而进一步牵扯到法律条文的修改等一系列的问题。

  例如德国联邦法院早在1989年就宣布了基因属于个人知情权并且受法律保护,但是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一直到2007年才在人体组织法中规定精子捐献者的资料保存期必须在30年以上,但是中间条款并没有说这是为试管婴儿寻找生父开启的大门,而是为了应对万一的病变而预留一条应急通道,所以说萨拉打官司赢得的只是理论上的胜利,而真正达到目的最终找到自己的生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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