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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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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8-26
2013-5-2
为了加强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监督管理,维护患者的健康与权益,2013年4月25日,经浙江省卫生厅批准并委托浙江省妇女保健院组建的“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质量控制中心”(简称:浙江省辅助生殖质控中心)专家组筹备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卫生厅妇社处副处级调研员邱灵、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副主任胡斌春等出席会议,浙江省妇女保健院院长黄荷凤教授担任首届浙江省辅助生殖质控中心的主任,浙江省妇女保健院生殖科朱依敏主任担任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心副主任分别由浙江省妇女保健院徐键副院长、金帆教授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邵逸夫医院张松英教授担任。浙江省辅助生殖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中心专家成员由全省11个地区人类辅助生殖医学专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组成。省生殖质控中心在浙江省卫生厅及省医学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在组织结构、组织章程、规章制度和质量控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设置和完善。

会上,邱灵、胡斌春分别讲话,阐述浙江省辅助生殖质控中心成立的必要性、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医疗安全、质控中心职责等。明确浙江省生殖质控中心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拟定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质控程序和标准;(2)负责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从业人员的培训;(3)负责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中心检查。

浙江省辅助生殖质控中心主任黄荷凤教授就质控中心成立的意义、构建全省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网络、中心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日常工作等进行了明确阐述。黄荷凤主任表示,对成立和建设妇产科质控中心充满信心,决心在省卫生厅及省医管会的领导下,和中心专家组成员一道,按质控中心的目标及任务,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为浙江省辅助生殖医疗质量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该中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中心下设临床组(包括男科)、实验室组、生殖遗传组、伦理管理组。同时制定了质量控制中心的具体工作内容:(1)负责拟定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质控程序和标准。(2)根据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有关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监督已经审批正式运行人类辅助生殖中心和浙江省人类精子库进行定期自查,建立严格有效的自我管理和运行机制。(3)浙江省辅助生殖质控中心每年组织一次省内外专家,对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中心进行抽样专业质量考核,科学、客观、公正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4)拟定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规划,组织对省内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专业人员的不同层次的培训;(5)定期召开辅助生殖质控研讨会,通过质控分析、病例讨论、学术讲座等形式,强化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努力探索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6)计划3年内建立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信息资料数据库;(7)计划3年内组建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控网络,指导省内各市(地)、县级质控机构开展工作。

浙江省辅助生殖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质控监督员、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质控中心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按时参加质控中心会议,研究讨论重大管理事务。

中心每年对全省各生殖中心开展一次质量控制督察和全体专家委员会成员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结果上报浙江省卫生厅。此外,根据国家及我省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工作的总体要求,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专业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严格遵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正确引领两项技术规范标准良性实施,确保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健康科学有序发展。





刘爱霞

2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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